第九十一章 谭绮贞入校的第一天(1/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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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样是三月十五,也是在大学校园内,但故事发生的地点不是在海深大学,而是在燕师大学。

本来谭绮贞是可以早一点来上学的,但是年轻人嘛,玩兴有点大。她对方恒宇说自己还没有好好看看这个燕师城,想趁着这个机会把它走熟了,免得以后想去某个地方连路都不知道。方恒宇理解她的想法,就同意了。于是乎,在这将近一周的时间里,谭绮贞同学天天早出晚归,比化学实验中用来还原一氧化铜的氢气还要勤快。别人是起早贪黑地赚钱,她则是起早贪黑地在外面晃悠。在她的努力下,她终于走遍了金龙街的每一个角落。但是这才仅仅是一条街而已,这燕山区不知道有多少条这样的街道,燕师城这样的街道就更多。照这样下去,一年下来,她都走不透燕师城,这学还能上吗?谭绮贞放弃了自己目前那不切实际的想法,规规矩矩地来上学了。

你们可别以为她是坐方恒宇的车来上的学,其实不是那么回事。她可是步行到了街口,然后坐了计程车去的燕师大学。本来方恒守说要让司机来送她的,但她拒绝了,说自己不想让同学们知道她有个这么伟大的后台。她的话很符合方恒宇的心意,他不喜欢那种拿身份显摆的人。更重要的是,那句“伟大的后台”实在是说到了他的心坎里。虽然他不喜欢别人拍他的马屁,但自己干女儿拍的却是例外。

“同学们,我们班来了一位新同学,请大家热烈欢迎!”法律系0703班的班导闻奘站在讲台前,指着身侧的一名娇俏的女生说道。他带头鼓了掌,同学们也都很给面子。附以热烈的掌声,还有些男生吹起了口哨。

看到这一幕,娇俏的女生好像有点害羞,脸蛋红红的,站在那儿不说话。她可不知道,大家都等着她做自我介绍呢,这是大学里面的规矩。你若是等着别人给你介绍,那你就out了。

“你做一下自我介绍吧!”闻奘看着她的腼腆样,笑着说道,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。

“哦!”这位女生才反应过来。惊觉刚才自己有点失态。她抿嘴笑了一下,然后说道:“大家好,我叫谭绮贞,谭嗣同的谭,绮丽的绮。忠贞的贞。之前,我在海深大学上学。现在转来燕师大学。我初来乍到。请大家多多关照。”

“谭同学这个自我介绍做得很到位!我刚开始以为,她会说谭绮贞的谭,谭绮贞的绮,谭绮贞的贞呢。”一位身材高大的女同学说道。她没把谭绮贞当成外人,已经开起了玩笑,大家也被她的话逗乐了。她的玩笑恰到好处。让谭绮贞丢掉了那种陌生感,对这个新的圈子生出了亲近。

“好了,谭同学已经来了!她是新生,对这里还不是很熟悉。你们有机会一定要多多地帮帮她,让她尽快融入这里!”闻奘说道,又看了看表。

“闻老师,我们会的!您如果有事,就忙去吧,我们会照顾好她的!”一位看似班长模样的男孩说道。他生得很瘦,但是个子却不小,有些精明干练的意味。

闻奘点了点头,离开了。大学里面的班导就是这样,基本就是来走走而已。正常的班导,学生们一年到头也难得见上两回,完了还不给办事。据说这样的目的,是为了培养学生们的能力。真实的原因,只有学校的那些大佬们才知道。

相对学生们来讲,班导还算是大人的。有大人在场的情况下,学生们说话肯定不会那么随意了。眼下闻奘一走,教室里面的气氛就开始活跃了。

“谭同学,你是住在宿舍里面,还是其他地方?”一个男同学问道。他长得高大帅气,脸上时时刻刻洋溢着自信,属于一个阳光男孩。

“我住在亲戚家里面,离这里不是很远。这位同学,还没请教你的名字是?”谭绮贞说道。

“我叫童大维,家里是开染坊的,也住在附近。以后,我们放学可以一起走了!”童大维说道。他的话说得很有意思,难保不让人有其他想法。

“我以前看了一部电视剧,叫做《浴官姻》。那里面有一个男主角叫做童大萎的,让我印象比较深刻,你不会与他有什么关系吧?”谭绮贞问道,话语中略带几分讽刺意味。这家伙一上来就套近乎,八成是看上了自己的美色。这样的人,她殊为讨厌。

“谭同学,你还不知道吧,那个人就是他呀!不过那个角色让我很讨厌,他辜负了很多人对他的信任!”刚刚开玩笑的女同学说道。也的确,像她这样身材的,特别同情那些其貌不扬的。

“这位同学一看就是好打抱不平的女侠,小女子这厢有礼了!不知女侠芳名为何,仙乡何处?”谭绮贞拽上了书袋,她特别喜欢这样的人。

“本人出身鲁东,行不更名、坐不改姓,张仔怡是也!”张仔怡也很配合地答上了,还摇起了头,晃起了脑,很有节奏。

这两人的一问一答,把所有的人逗得前仰后合,纷纷指她们是活宝。

“我有一个很八卦的消息要告诉大家,不知道你们大家愿不愿意听!”谭绮贞说道。她已经有点上道了,想借这个机会与同学们打成一片。

“什么消息呀,哪方面的,赶快说出来呀!”张仔怡急死了,一看就是个八卦的祖宗。

“最近很流行一首歌,叫做《秋天里》的,大家还知道歌手是谁吧!”谭绮贞问道。

“当然知道,是我的男神汪枫唱的,你不会有什么关于他的消息吧!”张仔怡说道,眼睛里亮着小星星。

其他人看到了她那副崇拜的样子,心中呕吐不止。大姐,瞧你那模样,跟人家八杆子也搭不上边,崇拜个啥呀。

“我前几天碰到了汪枫的堂哥汪风,他跟我说了一段他与汪枫的往事。”谭绮贞卖了个关子,没有说完。

即便如此,她的话也已经叫人不明白了,张仔怡就是其中的代表。

“等等,你的话让我糊涂了,怎么有两个汪枫呀?”张仔怡说道,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大脑袋,表示很不理解。

“汪枫的堂哥也叫汪风,他们俩的名字只不过发音一样,其字形并不相同,一个是有江枫鱼火对愁眠的‘枫’,一个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‘风’。”谭绮贞为大家做了解释。

“你这么一说,我就明白了!但他堂哥与他之间有什么事呀,难道是两人抢一个女朋友?如果是这样的话,我就劝汪枫放弃吧,他还有我呢!”张仔怡自作聪明地说道,兼带有些自恋。

同学们看着她的那副不知羞耻的样子,纷纷转头作呕吐状,拼命用手堵住嘴。不过张仔怡对大家的举动并不在意,她已经习惯了。每当她作出这种表情的时候,同学们都有这样的反应。长期下来,她已经产生了抗体,能够免疫了。

与那些人相比,谭绮贞并没有做出同样的动作。她只是微微一笑,用眼神坚定地支持了张仔怡的说法。张仔怡看到了,她的心里有了那么一丝温暖。真是好人呀,值得一交,她感叹着。

“不是你想的那样!汪枫的堂哥跟他并不对付,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恨他!”谭绮贞说道。

“那是怎么回事?”张仔怡跟着好奇宝宝样地问道。不过这个宝宝太大了,一般人可能扛不住。其他人听了谭绮贞的话,也对其中的隐情产生了兴趣,都向她投向了咨询的目光。

看到全班同学都有这么强烈的好奇心,谭绮贞心里得到了满足。她清了清喉咙,把那件由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从头到尾说了出来,之间还添加了不少自己的创作。众人被故事中那狗血的剧情给震撼了,你妈,这样的事情也行!

“这个人也太小气了,不就一个馒头而已吗,还恨汪枫这么多年!”张仔怡愤愤地说道。她是汪枫的粉比,自然要为他开脱。

“要我说,这人也挺有毅力。为了这么一件事,还能恨这么多年,也真不容易。要是摊在我身上,我根本做不到!”疑似班长的同学说话了,其中很有些笑点。他这人看着不苟言笑,想不到能道出这番话来。

“这事肯定是汪枫错了!别人明明饿得要死,他却将别人即将到手的馒头给抢了过去。要是这人有个什么三长两短,汪枫这罪过可就大了!”童大维说道,他挺汪风。

“如果从人情道德来看,汪枫自然也是有错了。不过那个时候都是小孩子家家的,哪里明白这些道理!”又一个女学生出声了,还是挺的汪枫。她的面容比较姣好,穿着打扮也很时髦,看起来家境应该也不错。她如果走在路上,肯定会有一定的回头率。

“如果小时候不懂事,但现在他都这么大了,怎么还不给人家道歉!”又一个男生跳了出来,看起来对汪枫没有什么好感。他穿的衣服很普通,长相也很普通,气质也很普通。唯一的亮点是那双眼睛,显然特别黑。

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,截然分成了两个阵营。男生一派,女生一派,激烈地辩论,谭绮贞在燕师大学的第一天就这样度过了。(未完待续。。)